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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落细落小抓从严 查责问责促落实

发布时间:2017-10-19  来源:  [打印][关闭]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金川县坚持落细落小,查责、晒责、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是常规督导,适时查责。组织建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目标督查办、县发改局、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的专项督查组。围绕干部作风建设、纪律执行、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10个方面,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实行“五不一直”(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直达现场) ,开展高频次,快节奏、分领域、轮转式的督促检查。今年,已开展督查20余次,发现问题26个,提出整改建议意见26条,移交问题线索3个,立案审查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4人。 

  二是阳光问廉,公开晒责。认真贯彻落实责任清单、“签字背书”等制度,全面推开乡镇、部门一把手述责述廉工作。从22个乡镇和53个县级部门中,抽选了5位重点乡(镇)和县级部门“一把手”在全会进行大会述责述廉。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会”、县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媒体代表和群众代表对住建局、国土局、城管局、水务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六个部门就城乡环境“六乱”治理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质询和满意度测评,以问廉方式促各部门责任落地落实。 

  三是强化惩处,严肃问责。针对目前基层仍然存在的领导弱化,工作偏科等现象,县围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由谁负、谁负什么责”这一重点,采取签订承诺书、一对一约谈、民主考评、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基层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基层纪委(部门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严肃处理基层党委(党组)、纪委(部门纪检组)在履职中的不敢担当、畏于问责,为官不为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尽责,树立“为有所为”好作风。截止目前,该县约谈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10余人,全县点名通报10人,效能问责2人,立案审查1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