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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性别变更办事指

发布时间:2017-12-14  来源:  [打印][关闭]
 

对公民要求变更性别的,须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变更性别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医院)成功实施变性手术后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须加盖“医学诊断证明专用章”),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审批,经县(市、区)公安局批准同意网上授权后方可变更;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填报或信息录入错误的,发现后应及时予以更正。

由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经调查核实后报县局治安大队复核,分管领导批准予以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