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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证件遗失人员入户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4  来源:  [打印][关闭]
 

(1)填写《入户申请表》;

(2)原证件签发机关补发的证件;

(3)入户地户口簿;

入户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并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入户登记。对审核不合格的,告知其不合格原因和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