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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异地直办业务范围

发布时间:2017-12-14  来源:  [打印][关闭]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异地直办业务范围:

●概念:指驻各县和州外的州本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可直接到单位所在县或就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

●适用范围:所有驻各县和州外的州本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业务范围:单位职工的增减变动,开户、封存、启封、转移;职工信息核对变更、对账;汇缴补缴凭证、单位利息单的打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业务流程:单位或个人持相关资料直接到管理部申请办理即可。

关于扩大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的规定:

●职工购房既有商业贷款又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申请还贷提取时,可同时将商业还贷和住房公积金还贷纳入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范围。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商业和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同时不得超过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职工及配偶在申请提取时需同时申请办理,每年不得分开、分两次办理。

●两种性质的还贷提取需同时提供《商业贷款合同》、商业贷款还款明细、《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