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服务 > 重点服务 > 公积金办理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发布时间:2017-12-14  来源:  [打印][关闭]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得超过总房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以下的,不超过80%;90㎡以上的,不超过70%;);

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一年以内的县级及以上规划、国土部门的批准性文件(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建房预算(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翻建、重建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二手房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购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时的《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过户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职工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一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须经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购房缴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政府的公示名单;

●职工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商品房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一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备案登记表(摘要)》原件;购房缴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