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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持有人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名字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7-11-01  来源:  [打印][关闭]

  持照人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加注,申请时需提交申请表及与变更加注相应的证明材料、护照及复印件。